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政法機關重拳懲腐,已開啟第5年征程。如今,2017年已經過去一半,半年中,一系列司法懲腐成果可圈可點,令人目不暇接。
上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公布的職務犯罪信息多達160條,其中新增立案偵查省部級官員12人,提起公訴14人。在檢察機關已起訴的原省部級官員案件中,已有35人獲刑,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為二審宣判。 立案偵查12名原省部級高官
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河南省委原常委、原政法委書記吳天君,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馬建,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李嘉……
查辦原省部級“大老虎”一直是檢察機關反腐的重頭戲,今年上半年更是“好戲不斷”,新增立案偵查原省部級官員12人,比去年同期新增立案10人還多出兩人。
我國強力反腐進入第五個年頭以來,一批“大老虎”相繼被公訴、審判,而新立案12名原省部級官員則比較罕見。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這是我國反腐常態化的一個重要表現,即正在向著有腐必反的目標邁進,反腐運行機制開始有效運行,彰顯了始終保持反腐高壓不放松的態勢以及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決心。
莊德水認為,反腐有沒有效不能僅看查處的官員級別有多高、數量有多少,歸根結底還要落實到不斷強化法律和制度建設上來,用法治思維懲治腐敗,才能建立起預防和打擊腐敗行為的長效機制。
今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副部級高官中,一些人早在之前就已被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查處。
2月6日,被稱為國安系統“首虎”的馬建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據悉,早在2015年1月16日馬建落馬的消息便由官方發布,至被立案偵查已逾兩年之久。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稱,馬建除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外,還濫用權力干預執法司法活動。
上半年,有14名原副部級以上官員被提起公訴,除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案開庭尚未宣判外,11人已經獲刑。
頻繁打虎的同時,政法機關的“拍蠅”行動也沒有放松。
據統計,今年1月至6月,除北京、山西、浙江三個試點地區外,檢察機關對其他29個省份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30538人,同比上升19.6%。其中,原縣處級干部1505人、原廳局級干部224人。
此外,檢察機關扎實推進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今年1月至6月,在扶貧領域查處職務犯罪1650人,同比上升81.7%,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扶貧辦對69個異地扶貧搬遷重點工程項目開展預防監督,突出查處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職務犯罪495人,反腐力度持續強勁。
宣判“大老虎”數量超去年總和
1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一案。2月16日,天津二中院公開宣判該案,以犯受賄罪判處奚曉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查,奚曉明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超1.145億元。
奚曉明是今年首位“過堂”的原省部級以上落馬官員。據統計,上半年,新開庭審理原省部級以上官員21人,目前只有張越案尚未宣判。
奚曉明之后,落馬貪官審判高潮迭起。5月31日,中國電信原董事長常小兵、浙江省寧波市原市長盧子躍、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河南省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武漢鋼鐵集團原董事長鄧崎琳、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遼寧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廣東省原副省長劉志庚分別涉及職務犯罪案件,同天內一審宣判。一天同時宣判8名原省部級官員,這在“審虎”史上尚屬首次。
據統計,包括二審宣判的趙黎平在內,今年上半年,已經有35名原省部級以上高官獲刑。2016年被視為“老虎”審判年,被告人為原省部級以上干部達35人,而今年上半年獲刑的原省部級高官數量便與去年整年持平。
司法懲腐明顯提速。今年上半年,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14名原省部級以上高官,除張越外,均已獲刑。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均在受審的當月即宣判。其中,王保安案5月11日開庭,到5月31日宣判,中間僅相差20天。
莊德水認為,今年要召開黨的十九大,司法機關“打虎拍蠅”工作即將進入攻堅和總結階段,要對前期一些落馬腐敗官員進行審理,將“老虎”關進籠子里,是當前司法機關的一個工作重點,因此落馬高官的密集獲刑及審判進程的加快在意料之中。
1月23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判處蘇榮無期徒刑。
據統計,蘇榮已是十八大后查處并判刑的第四名副國級以上“大老虎”。另外三人分別是周永康、令計劃、郭伯雄,三人均于去年獲無期徒刑。
莊德水說,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成果可以用成績斐然來形容,司法懲腐節奏快、力度大,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司法機關在反腐機制上有所突破的同時,充分運用法治力量辦大案,將一起起案件辦成了一樁樁鐵案。 根據情節輕重依法判處刑罰 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5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黎平執行死刑。
趙黎平成為十八大以來首位被執行死刑的副部級高官。5月27日,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6宗罪的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獲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成為繼白恩培、朱明國之后第三位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大老虎”。
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司法懲腐對落馬高官絲毫不吝惜適用重刑。除死刑外,上半年,蘇榮,奚曉明,王保安,劉志庚,陳雪楓,安徽省原副省長楊振超,浙江省寧波市原市長盧子躍,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寧市委原書記毛小兵8人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此,十八大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大老虎”已多達18人。
6月21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
據悉,任潤厚是反腐重災區山西落馬的“八虎”之一。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白云,山西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杜善學,山西省委原常委、原秘書長聶春玉,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以及曾長期任職山西的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申維辰“七虎”均于去年年底前獲刑。
據介紹,因任潤厚病亡,其所涉案件并未實質進入司法程序,此次檢察機關提起沒收違法所得程序,標志著對山西“八虎”貪腐行為的最終清算。
莊德水說:“對任潤厚提起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對潛在的腐敗分子具有強烈警示意義,過去有些貪官在貪腐行為即將暴露前,往往會抱著‘犧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念頭選擇自殺。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改變了人死就無法追究的局面,給潛在腐敗分子及其家屬造成心理壓力,無形中提高了反腐的威懾力,是法治反腐的一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