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年產1000噸多晶硅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設備變更
環境影響補充評價二次公示
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已委托北京嘉和綠洲環保技術投資有限公司對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00噸多晶硅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設備變更進行環境影響補充評價工作,按照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向公眾公開其有關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具體如下:
1.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00噸多晶硅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設備變更
工程概況: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國家批準成立的唯一一家從事年產1000噸多晶硅開發與生產的企業,公司由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天威保變電氣股份公司、四川啟明星控股公司、樂山嘉能佳電力集團公司、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資組建,由四川省投資集團公司控股,注冊資金3.085億元人民幣,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生產、銷售多晶硅、單晶硅、單晶硅切、磨、拋片、高純度金屬、及其綜合利用產品。
為改變國內多晶硅生產技術落后的狀況,滿足國內外日益增大的市場需求,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樂山建設年產1000噸多晶硅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于2000年10月以計高技[2000]1750號對該項目同意立項,北京有色冶金設計研究總院于2000年11月編制完成《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00噸多晶硅高技術產業示范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1年1月以環審[2001]20號文給予批復。該項目于2003年開工建設,但由于股東變換及資金落實情況等原因,2005年8月正式實施, 2007年2月建成。項目建成生產能力為年產1000噸多晶硅,與設計能力一致。項目實際總投資12.9億元,環保設施投資13959.3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0.82%。四川省環保局于2007年2月以川環建函[2007]1536號文同意該項目投入試生產。
2. 建設項目對環境造成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本項目對環境產生影響的主要污染源為:廢氣、生產及生活廢水、設備噪聲、固體廢物等。
(1)廢水:項目廢水實行“清污分流”,全廠設有污水處理站,主要對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地面沖洗水、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一級排放標準后進入園區污水管網,最終排入岷江。
(2)廢氣:
①工程采用酸廢氣凈化塔對腐蝕酸廢氣進行處理,采用堿噴淋吸收,凈化率大于90%,凈化后由25米排氣筒排入大氣。
②HCl合成、SiHCl3合成、SiHCl3提純精餾工序以及干法回收工序排放的氣體全部用管道送入玻璃鋼尾氣淋洗塔,尾氣系統用氮氣保護。廢氣中含N2、HCl、H2等氣體,用NaOH水溶液淋洗后的尾氣經8m、15m、18m排氣筒排入大氣。
③還原爐置換尾氣經干法吸收、堿液淋洗裝置處理后經20m排氣筒排入大氣。
④本工程采用燃氣鍋爐,煙氣中主要污染物為煙塵、SO2和NOx,最終尾氣經25米排氣筒排入大氣。
⑤HCl無組織排放主要來自SiHCl3提純精餾、氫化等裝置、管道、閥門泄漏。氟化物無組織排放來自硅芯制備及產品洗滌過程。
經監測,合成精餾廢氣中HCl、Cl2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硅芯酸洗廢氣中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還原爐置換廢氣中HCl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燃氣鍋爐外排煙氣中NOx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Ⅱ時段標準的要求。
(3)廢渣: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廢硅粉、廢水渣、廢石渣、NaCl、生活垃圾等。本工程廢渣全部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產業區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4)噪聲:南、西兩側晝、夜間噪聲測試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Ⅲ類標準限值的要求,受樂電天威硅業有限責任公司在建項目的施工影響,東側廠界晝間噪聲測試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Ⅲ類標準限值的要求,夜間噪聲測試值均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Ⅲ類標準的要求,超標2.7dB(A)。受項目配套涼水塔的影響,北側廠界晝、夜間噪聲測試值均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Ⅲ類標準的要求,超標5.1-16.6dB(A)。該項目廠界200m內無敏感點,不會造成噪聲擾民。
3. 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環保設施運行良好,處理效果明顯,廢水、廢氣的主要污染物均達標排放,廠界噪聲雖有超標,但未產生擾民現象,固體廢棄物均按要求處置,環保管理制度及措施基本完善。
工程建設前后的環境質量評價結果表明,本項目試生產1年多時間來,各環境指標未發生明顯變化,可被周圍環境所接受,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是可行的。
4.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及期限
請公眾在本公告發布10日內,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與建設單位: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或環評單位北京嘉和綠洲環保技術投資有限公司聯系。
5.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是否滿意;
(2)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
(3)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程度及反應;
(4)在了解建設項目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5)對該項目在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6.公眾發表意見的主要途徑
公眾可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發表口頭意見或提交書面意見,也可就該項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況進一步作咨詢。
7.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和電話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提交意見或索取補充信息。
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四川省樂山市高新區樂高大道2號
聯系人:羅春富
電話:0833-2596406
傳真:0833-2596408
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北京嘉和綠洲環保技術投資有限公司(國家甲級環評資質 甲1051號)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乙56號 方圓大廈寫字樓1101室
郵編:100044
聯系人:劉元浩
電話:010-88027598轉892
傳真:010-88026860
Email:hosan_1981@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