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正氣,防范和打擊偷盜公司物資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川投峨鐵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和財產安全,近日,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綜治委《關于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的規定》的精神和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下發了《川投峨鐵公司舉報和防范物資偷盜獎勵辦法(試行)》。
該辦法對獎勵對象、獎勵范圍、對舉報等協助支持防盜有功行為的獎勵標準、各二級單位和武裝保衛處打擊偷盜公司物資有功行為的獎勵標準、防范工作成效突出的年度獎勵標準、獎勵審批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川投峨鐵公司要求各單位組織職工認真學習,進一步樹立“維護企業利益為榮,盜竊企業財物可恥”的思想,講正氣,樹正氣,愛廠愛崗,堅決同不法分子作斗爭,共同保護好公司的財產,維護好職工的利益,推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